# 「随便来点」失语症

> 有时候你觉得很重要的事情，在别人的世界根本就不重要，最多就只是一个谈资。

发布：2025-11-22 | 分类：生活 | 标签：随笔


> [!TIP]
> 经由 AI 勘误，部分修改润色，大体没有改变。

不知从何时起，接触到的事物虽然丰富，但是精神愈加荒芜，我无法仰望蔚蓝的天空，幻想着云海翻涌，无法躺在嫩绿的草地上，感受着微风吹拂，更无法将这些传递给身边的人，我的脑海不再充盈，口中的词汇也越发匮乏，我仿佛患上了一种叫做失语症的疾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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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晨，看着纸张上做好的笔记，我突然想起昨天购买的圆珠笔芯，现在的笔也是学期初买的，经过这段时间的奋笔疾书，笔中的墨水也是缓缓流尽... 试着拿之前的笔芯装上，但是意外的小了一圈——大抵是厂商的计划报废吧！无奈，因此去往超市购置，在上课时使用。

忙碌时，我总爱切换到第三方视角：高处的“我”看着低处的“我”，笔尖在纸上划动，写出一行行期末重点。手腕左右横移，皆由大脑驱动，可那大脑的指令，又源自何处？我对着笔记发呆，清楚这绝非我的“知识成果”，不过是机械复刻的标准答案。

这情形大抵和笔尖的圆珠一样。对我而言，它是国产还是进口无关紧要，能正常出墨便好；而我于周遭而言，或许也只需认真记完这些重点、顺利通过考试就行。对他们而言，我，也毫不重要。

抛开杂念，手指重新落回键盘，开始将笔记腾到电脑上。纸张与屏幕本无差别，只是前者受限于我的潦草字迹，难免不堪入目。形式从不是关键，内容才是我所需的。久而久之，我成了坚定的“无纸论者”，习惯用电子设备记录一切，而且喜欢编程，甚至拥有了自己的博客。填报志愿时，父母与朋友都问过：“为何选计算机？”我当时答得干脆：“因为喜欢。”

喜欢真是件纯粹又盲目的事。曾因喜欢文学，试着动笔写小说，却被人一针见血点出弊病，多年后重读自己的文字都不禁脸红；曾因喜欢游戏，在虚拟世界里披荆斩棘，被人尊一声“大佬”，如今只剩对年少时光的缅怀；也曾因喜欢那个她，坐了33小时硬座奔赴陌生城市，独自在街头彷徨。太多三分钟热度的喜欢，最终都成了惋惜与遗憾。至于这份赌上人生的喜欢，我看不清结局——但时间总会给出答案。

敲击着键盘，看着死板的题目记忆着一行行加粗的**答案**。考试也好，人生也罢，也许只要及格就好？即便记熟所有答案，老师也不会给满分——规则本就如此。如同一个又一个螺丝钉，有着自己的误差范围，若是过长或过短，可都要被质检员注意到——不仅要面临审查的风险，甚至还能被打上不合格的标签。初入大学时，我曾惊叹于它的光鲜，可随着经历渐多，才看清那些底色：卑躬屈膝又趾高气昂的学生会，教条繁琐又标榜自由的社团，还有不愿提及的利益纠缠。理想与现实交织，构成了真实的大学。算了，这些终究是过眼云烟，都不重要。

可到底什么才重要？我陷入迟疑。若所有经历都会被时间冲淡，那还有什么值得珍视？最近突然想买一台运动相机，并非必需，只是一时冲动。但几番思索后还是放弃了——实在没什么可记录的。三年时光，我的足迹早已遍布校园，可风云变幻、秋去冬来，我却始终抓不住那些闪光的瞬间，大抵是缺了些艺术细胞。劝退我的始终是同一个问题：“它重要吗？”答案似乎还是“不重要”。

不知为何，就想翻阅过去，看着之前的文字，竟令我产生一番感慨：这还是我吗？之前，我还是比较向往文学的，一是从小就爱看书，尽管不求甚解，但书中许多文字往往折射出一个个奇异的世界：有快意恩仇的江湖，有风云诡谲的庙堂，有惊心动魄的探索... 我曾惊叹于文字的魔力，它们仿佛拥有灵魂，能带我穿越时空，追寻书中的美好。人人都说文学积累非一日之功，可知识的遗忘却如黄沙漫天，那些曾经烂熟于心的字句，早已在脑海中模糊。我真的像患上了失语症，不仅日常谈吐日渐笨拙，连曾经的笔墨功底也消失殆尽。在快应用与流媒体的时代，完整读一本书对我而言已是奢侈——费时费力，远不如短视频带来的即时兴奋感强烈。于是，阅读也变得“不重要”了。

但我终究还是想追寻些什么，至少不是此刻麻木的自己。或许，我该挤出时间，认真读一本书？思索间，时间已悄悄溜走。随着年龄增长，连发呆都成了奢侈的事——现实从不会给我太多放空的机会。好在，笔记总算做完了。或许可以趁这段时间，写点博客。曾幻想大学能彻底改变自己，如今才发现，改变虽有，孤独却愈发清晰。我们或许都是他人世界里的NPC，但每个人都有独立的灵魂。从前习以为常的倾诉，如今才明白是多么珍贵，却也多么“浪费感情”。于是我的话语日渐稀少，真如失语症患者一般。

好在，我还想写，也还能写。指尖敲击键盘的声响，成了此刻唯一的回应。起初想给这篇文字取名《毫不重要》，转念又换了个稍显雅致的名字。反正也没人会看，名字重要与否，似乎也没那么要紧。但此刻记录的瞬间，于我而言，大抵是重要的。
